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条件骗取社会保障性住房的,收回房屋、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出具虚假证明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