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文化建设第四十八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采取措施,逐步增加教育经费,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重点加强义务教育;逐步普及高中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办好学前教育和成人教育。鼓励私人投资办学。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实施继续教育工程,办好教师进修学校,加强对教师的培训,鼓励教师在职进修,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地方法规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