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依法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辖区内的旅游资源,依托民族宗教资源、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发展旅游业。加强旅游景区的配套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开发旅游项目和旅游产品。保护投资者、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