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三章 经济建设第三十五条有效自治县实行多种经济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多渠道少环节的商品流通体制。培育商贸专业市场和物流中心,引导农民和中介组织参与商品流通。自治县严格市场物价管理,保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自治县扶持出口商品基地建设,鼓励地方优势产品出口。地方法规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