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三章 经济建设第二十三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依法管理和保护辖区内的土地、矿藏、水源、山岭、森林、草场、地热、气象等自然资源。根据国家的统一规划,自治县优先开发利用可以由自治县开发的自然资源。地方法规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