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已修改

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进行选举和罢免,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代表大会全体会议选举或者表决罢免案的时候,可以设秘密写票处。

选举或者罢免投票结果,经主席团确认有效后,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