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选举、罢免和辞职第三十四条已修改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进行选举和罢免,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代表大会全体会议选举或者表决罢免案的时候,可以设秘密写票处。选举或者罢免投票结果,经主席团确认有效后,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