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选举、罢免和辞职第三十一条已修改候选人的推荐者或者提名人应当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会议如实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并对代表提出的问题作必要的说明。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