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电信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妨碍电信管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由省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予以警告;逾期不改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