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废止

在高速公路上进行道路养护、设施维修等作业时,现场应当设置施工标志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应当穿反光标志服;作业车辆应当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