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规定第五条有效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周边设立保护标志,标明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范围和保护要求。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