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有效市、县人民政府在本条例实施前未制定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的,应当在本条例实施后六个月内制定,并对现有的不符合规划的户外广告限期清理。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