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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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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养殖业
第九条
已废止
禁止在渔港水域、船舶锚地以及航道水域,从事渔业养殖活动。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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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