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七条已废止违反本办法,造成渔业资源损失的,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收取渔业资源损失赔偿费。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