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推广农业技术应当按照选择项目、制订计划、试验示范、培训推广、总结验收的程序进行。

新技术、新成果在推广应用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进行试验、示范或者审定的,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