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引水供水工程设施保护条例第十八条已修改引水供水工程设施行政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1月24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