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已修改

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厦门经济特区法规由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厦门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报经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法规通过或者批准后在常务委员会公报和门户网站上刊载,七日内在《厦门日报》上刊登。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