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四章 水资源配置和节约用水第三十一条已修改用水应当计量,并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2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