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法律援助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废止社会团体、有关院校和基层组织参与法律援助,应当接受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