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三条已废止对干扰、阻碍、破坏养老保险正常工作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1年9月29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