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第二十八条有效城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大(中)型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等重大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时,应当进行道路交通影响评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