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二章 自治机关第十一条已修改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依照自治县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变通规定和补充规定,并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地方法规 ·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