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四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将基本农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按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管理的方针,建立监督检查制度,认真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