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已废止

各级人民政府应增加对基本农田的资金投入,加强对基本农田水利、水土保持、农田防护林、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防止土壤沙化、盐渍化和水土流失,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