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十条已废止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改变保护区的性质和范围。禁止在保护区内进行狩猎、垦荒、烧荒等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