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应按照国家对技术市场“放开、搞活、扶植、引导”的方针,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技术市场的领导,坚持统一管理、多家经营、平等竞争、方便基层的原则,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种方式的技术交易活动。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9月23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