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二章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第九条已废止省、地(市、州)、县(市、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国家事业单位,在同级农业技术推广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和上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指导下,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