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三章 农业技术的推广与应用第二十条已废止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向农业劳动者推广农业技术,除依法进行技术交易、科技开发活动提供技术以外,实行无偿服务。凡进行农业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承包等技术经济活动的,当事人各方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