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资源综合管理与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