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资源综合管理与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所称农业资源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等可以利用的土地、水、生物及气候等农业自然资源。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