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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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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

第五条

有效

省人大常委会联系省人大代表,可以通过走访、座谈、调研、邀请列席会议或者参加活动、接待来信来访以及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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