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第四条已修改科学技术、经济贸易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科学技术信息网络系统,及时发布科技成果目录,定期编制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重点新技术推广项目指南,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服务。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科技成果信息的管理,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