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旅游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在本省从事旅游业的开发、经营、管理、服务活动,以及在本省和在本省组织到省外、境外的旅游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