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藏族自治州义务教育条例/第三章 学生第二十六条有效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做工、务农、放牧、经商。寺院不得招收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寺为僧,但藏传佛教转世活佛例外。地方法规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