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已修改

违反本条例不按规定期限缴纳草原植被恢复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补缴;逾期仍未缴纳的,每日加收3‰的滞纳金。

地方法规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