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已修改自治州鼓励、支持和引导农牧民进行以牧民定居、牲畜棚圈、饲草料基地、草原围栏和人畜饮水工程等为主要内容的草原基本建设。对自筹资金建设草原基础设施投资比例超过40%的个人,各级人民政府优先安排国家草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鼓励单位和个人采用免耕补播和草原施肥、灌溉等保护草原原生植被的方式改良草原。
支持和鼓励当地牧民参与草原生态项目建设,增加经济收入。
鼓励、支持公民、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投资保护、建设草原。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