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二条已修改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的保护。本条例所称电力设施,是指发电设施、变电设施、电力线路设施、电力专用通信设施、电力交易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2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