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采取措施,建立和完善劳动力市场。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