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已修改

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受让公路收费权的公路或者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成的经营性收费公路以及新建、改建公路的路政管理职权,由公路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派出人员行使。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