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四条未知(-1)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