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第三章 设施建设第二十二条未知(-1)新辟线路的起讫站点,应当分别设置上客站和下客站,其面积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经营者应当在线路起讫站点设置车辆调度室、候车亭、司乘人员休息室等。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