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第二章 线路经营第十四条未知(-1)在线路经营许可期限内,由于经营者的原因难以正常营运的,公共客运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其他经营者对该线路实行临时经营,但是临时经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