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乡镇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防治环境污染第十八条已废止严禁乡镇企业从国(境)外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的技术、设备和原材料。严禁非法进口、加工、利用国(境)外固体废物。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