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已修改

本条例所称科学技术进步,是指通过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引进、消化吸收和推广应用,改进生产和社会其他领域的物质、技术基础,提高科学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