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六章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二十八条已修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本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