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条

有效

明知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为其提供器具的,由公安机关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吸食、注射毒品的器具由公安机关收缴并按照规定处理。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