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禁毒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三条有效邮政、快递、物流企业发现货物中夹带毒品、毒品原植物及其种子、幼苗或者非法寄递、托运易制毒化学品,不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由公安机关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