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人才市场条例/第四章 人才市场中介机构第二十七条已废止人才市场中介机构明知应聘人才具有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情形又未经人才所在单位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的,不得为其提供中介服务。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7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