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科学技术进步工作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围绕实施科教兴鄂、人才强省战略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构建具有本省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创新型湖北。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