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第十条有效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议题和表决时,应当严格遵守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其他有关程序性规定,围绕会议议题积极发表意见,参与表决。当会议主持人宣布议案交付表决后,不得再对该议案发表意见,但与表决有关的程序问题除外。在依法表决后,应当自觉服从表决结果。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