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第五章 选民登记第二十四条已修改旅居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区县(自治县)和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期间在国内的,可以在原籍地、出国前居住地,或者现住地登记,并参加选举。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